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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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4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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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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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040 |
国药准字Z22022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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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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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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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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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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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甜菊糖、苯甲酸钠。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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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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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 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