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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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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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林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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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78 |
国药准字Z20043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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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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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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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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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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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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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灰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灰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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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