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瓶装200g |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科福丽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110 |
国药准字Z2002561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 |
苗医:造内档祛卡,怡象汗吴靳,照夫者:写嘎发,雪皮风症。 中医:清热燥湿,养血止痒。用于血热风燥所致的皮肤瘙痒症。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5次。 |
外用,取本品5~10克,于温毛巾上抹擦皮肤,揉摩5~10分钟,用清水冲净即可,每天一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七叶茎、三七花。 |
苦参、土茯苓、淫羊藿、人参、天冬、麦冬、玉竹、黑芝麻、冰片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甜。 |
本品为暗黄色黏稠液;气芳香。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5.孕妇慎用。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