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20袋 |
60粒 |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96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平肝,潜阳。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等。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三七花、三七叶茎。辅料为蔗糖。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甜。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