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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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30丸*2小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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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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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107 |
国药准字Z20043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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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养血,补肺润燥。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贫血。 |
滋阴养血,温经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血虚气滞,腰酸疼痛,经水不调,赤白带下,子宫寒冷,久不受孕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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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配方兑入药汁中服用,一次半块(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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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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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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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为阿胶。辅料为蔗糖。 |
熟地黄、杜仲(炒)、续断、香附(醋炙)、艾叶(炒)、当归、川芎、阿胶、黄芩、白芍(酒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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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微甘。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昧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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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胃虚弱,尤其是脾胃虚寒者慎用;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未见本品对子代安全性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