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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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每袋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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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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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863 |
国药准字Z4402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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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驱虫消积。用于小儿蛔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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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4片,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2片,顿服。 |
口服。早晨空腹时用温开水或糖水调服。1岁每次岁0.3g,2-3岁每次0.45g,4-6岁每次0.6g,7-9岁每次0.9g,10-14岁每次1.2g,14岁以上每次1.5g,日1次,连服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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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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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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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苯达唑和双羟萘酸噻嘧啶。 |
鹧鸪菜、盐酸左旋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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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淡黄色片。 |
本品为浅灰绿色的粉末;气微腥,味苦、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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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