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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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87.5mg(C16H19N3O5S 125mg与C8H9NO5 62.5mg) |
0.25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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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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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201 |
国药准字H32022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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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其他感染等。 |
??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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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附庸。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一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0.5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口服,成人一日1.5~3g,分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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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低;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嗜睡、头晕和周围神经炎,视觉减退、痛觉过敏等,脚部反应较手更严重,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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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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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砜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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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浅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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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尚需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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