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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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285g(C16H19N3O5S 0.2g与C8H9NO5 0.0285g) |
0.5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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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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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621 |
国药准字H2011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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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泌尿系统感染。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适用于敏感菌(不含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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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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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耐受性好,临床上观察到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阴道炎(1%)。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 |
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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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阿莫西林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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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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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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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类似其他广谱抗生素,有可能发生由非敏感的微生物(如白色念珠菌、绿脓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和自身免疫功能失调者。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