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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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625g(C16H19N3O5S 0.125g与C8H9NO5 0.03125g) |
0.1g(按C16H15N5O7S2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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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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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80 |
国药准字H2012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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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2.中耳炎。3.窦炎。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5.尿路感染。 |
对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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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量如下: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l2岁)的儿童,建议剂量如下: 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l包半(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l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半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rng和克拉维酸28. 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 口服,每次0.1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二次。 儿童: 口服,每日用量按成人减半。或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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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一般酎受性好,临床上观察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 1.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引和阴道炎(1%)。 2.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氧苄青霉素类抗生素已报道如下副反应。: 1)胃肠道: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炎、口炎、舌炎、舌苔黑、粘膜念珠菌病、结肠炎和引起出血的/假膜性结肠炎。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会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症状。 2)过敏反应:皮肤麻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水肿、血清病样反应(荨麻疹或皮肤麻疹并伴随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和频繁发热)。 3)多型性红斑(罕见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剥脱性皮炎(包括中毒性皮肤坏死)均有报道。这些症状可以通过抗组胺药控制。如果必要,服用皮质类固醇。如果以上任何一种症状出现,应立即停药,除非另有医嘱。 3.与其他β-内酰胺抗生素合用,会出现严重的偶发性过敏反应。 1)肝: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AST(SGOT)和或ALT(SGPT)有轻微升高,但这些结果的意义尚未明确。服用本品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损坏的报告,包括AST或ALT升高,血胆红素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老年患者,男性患者或长期治疗的患者中这类报告更为常见。治疗时或在停止治疗后几周内,可能有肝功能损坏迹象或症状发生。肝功能损伤可能较严重但通常是可逆的。极罕见有死亡报道,但通常发生在有严重潜在疾病或合并其它药物治疗的病例。 2)肾:罕见闻质性督炎和血尿。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包括溶血型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嗜酸性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以及粒细胞缺乏症。一旦停止治疗,这些症状将消失,并被认定为是过敏现象。小于1%病人服用安美汀后出现轻微的血小板增多症。有报告本品和抗凝血药合用病人的凝血时间会延长。中枢神经系统:罕亚有激动、焦虑、行为变化、意识模糊、头晕、失眠和可逆性的机能亢进。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ALT升高78例(0.61%),AS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头痛、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分别<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 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血液:常见嗜酸细胞增多,少见粒细胞减少; 肝脏:常见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升高、血清谷草转氨酶(AST)升高,见少黄疸; 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 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 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 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其他:头痛、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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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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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 5mg。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胺)乙酰胺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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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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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一般: 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功能。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霉素后,较多病人会出现红斑疹。因此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应禁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有出现由霉素或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现双重感染,应停药或采取合适的方法继续治疗。 2.患者须知: 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2-3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 3.警告: 据报道在青霉素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这种反应易发生在有青霉索过敏史或对多种过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报道个别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时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如有任何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药。严重的过敏反应需立即用肾上腺素治疗,进行吸氧、静脉注射类固醇、喉 管导气处理。在所有抗生素的使用中假性粘膜结肠炎都有报道,而且可能由轻度发展到危及生命,所以对服用本品后发生腹泻的病人应谨慎处理。抗菌素会改变引起腹泻的普通菌丛,珂能使梭状芽孢杆菌大量生长。研究表明梭状芽孢杆菌产生的毒素可能是引起腹泻的主要原因。在确定假性粘膜结肠炎的治疗方案后,可开始适当的疗法。轻度假性粘膜结肠炎可能是由于间歇服药引起的。对较严重病例,应采取补充电解质、蛋白质和其它临床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索的疗法。肝功能不全者用药应谨慎,因服药引起的肝功能异常是可恢复的。临床中引发死亡的概率非常低,不到四百万分之一,且通常是由某种隐藏疾病或合并用药引起的。 4.其它: (1)致癌、致突变和对生育的损坏:未进行动物长期研究以评价本品的致癌作用。 (2)致突变:体外采用Ames试验,人体淋巴细胞遗传测试,酵母菌试验和小鼠淋巴研究本品的致突变作用。体内采用小鼠核仁实验和显性致死实验。除了小鼠体内淋巴瘤试验外,其他试验均显阴性。 (3)对生育力的损坏:口服本品剂量增加至1200mg/kg/天(人体最大剂量的517倍)发现对鼠的生育力和繁殖力无影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的比率为2:1)。 (4)致畸作用:在怀孕的大鼠和小鼠灌胃给药,剂量为1200mg/kg/天,分别相当7200和4080mg/m2/天(根据体表面积是人体最大剂量的4.9和2.8倍)均未显示本品时胎儿有致畸作用,但在孕妇中没有充分和良好对照试验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不总能预测 人体反应,因而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否则避免用于孕妇。 (5)分娩:口服氨苄青霉素在分娩时通常吸收很少。对豚鼠研究表明氨苄青霉素静脉注射减少子宫的紧张性、收缩的频率、收缩的强度和收缩的持续时间。但是安美汀用于分娩的孕妇是否对胎儿产生即时或滞后的副作用,延长分娩的时间或增加如高位产钳分娩或其它手术等的可能性,目前尚未明确。 5.不同配比的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组成的复方制剂,不能互相替代。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4.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