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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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12.5mg*12袋/盒 |
25mg*12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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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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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02 |
国药准字H2001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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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1.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2.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3.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4.脊柱综合症引起的疼痛。5.非关节性风湿病。6.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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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凉开水冲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2袋),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12.5mg(1袋),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较重感染:按体重一次4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一日100~150mg(4~6粒),症状较轻者以及14岁以上儿童,一日75~100mg(3~4粒),分2-3次服用。|2.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一日50~150mg(2~6粒)。|3.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一日200mg(8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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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用餐开始时服用就会恢复正常。2.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3.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
1.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4.其它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失常﹑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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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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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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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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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要时用前需做青霉素钠的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则妊娠期内不建议使用本品。3.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4.中度或重度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应用本品,应按医嘱调整剂量。 |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