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75g(C16H19N3O5S 0.25g与C8H9NO5 0.125g) |
0.2g |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183 |
国药准字H200642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 2.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栓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枚。连续7天为一疗程。也可采用三日疗法:第一日晚1枚,随后三日早晚各1枚。即使症状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疗疗程,在月经期应持续使用。 |
|
副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局部刺激、瘙痒和灼热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
|
禁忌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头3个月禁用。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5克和克拉维酸0.125克。 |
硝酸咪康唑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色或类黄色;味微苦,有引湿性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圆锥形栓剂。 |
|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 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 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