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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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7g(C16H19N3O5S0.4g与C8H9NO50.057g) |
0.125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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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乐普药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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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72 |
国药准字H1102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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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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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2~4包),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8包),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32包)。?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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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假膜性肠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头晕、胸闷、念珠菌阴道炎及过敏反应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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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既出现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既往曾出现与本品相关的黄疸或肝功能改变者禁用本品。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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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5g/片和克拉维酸0.125g片。 |
西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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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椭圆形薄膜衣片,一面有凹陷的‘AC’和划线.另一面是光面,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可溶颗粒或混悬颗粒;气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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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药物过量】 可能出现胃肠道症状.水及电解质紊乱.可采用水和电解质的对症疗法并保持水与电解质平衡,血中的本品可通过透析法清除。曾有阿莫西林结晶尿在某些情况下可导致肾功能衰竭的报道(参见)。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