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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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6.25mg*12粒 |
0.1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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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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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90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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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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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粒),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粒),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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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轻度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时,可选择在吃饭开始时服用,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时应停止使用本品;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肝功能异常。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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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或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肠胃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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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两者之比为4: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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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颗粒性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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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者妊娠期内仍不建议使用本品,详见药品内说明书。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