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625g(C16H19N3O5S 0.125g与C8H9NO5 0.03125g) |
按C16H19N3O4S计算 0.25g |
|
生产企业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326 |
国药准字H370237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3次;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3次;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3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2粒,儿童6—12岁1粒。2—6岁2/3粒每日三次。1岁以下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0.05—0.15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
禁忌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实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
成分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混悬型颗粒或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 |
|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1.庆大霉素:青霉素、羧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及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均可使庆大霉素失活。 2.葡萄糖液(pH3.2;5.5):在酸性介质中氨苄青霉素易失活,降低疗效。 3.维生素C:可使氨苄青霉素失活或降效。 4.四环素:能降低青霉素治疗肺炎、脑膜炎和猩红热的疗效。食用纤维;可降低口服氨苄西林的吸收。 5.平衡液:其乳酸根可促进氨苄青霉素钠水解降效(30分钟降到75%)。 6.消炎痛:可延长青霉素半衰期,使血药浓度升高。 7.阿司匹林:可使青霉素血要浓度升高,延长青霉素的半衰期从44.5分钟到72.4分钟(竞争肾小管分泌)。 8.红霉素:可降低青霉素疗效。 9.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