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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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按C16H19N3O5S计算) |
0.125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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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千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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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92 |
国药准字H14022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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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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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既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口服: 1.成人一次0.5~1g,一日3~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 4次服用。 2.治疗无并发症的急性尿路感染可予以单次口服3g即可,也可于10~12小时后再增加一次3g剂量。单次3g剂量也可用以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或治疗淋病,前者于口腔内手术(如拔牙)前1小时给予,后者常加用丙磺舒1g。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包),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32包)。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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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消化道反应,一般不影响治疗。偶可出现皮疹、斑疹、紫癜等,应立即停药。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头孢氨苄颗粒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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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头孢氨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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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莫西林。 |
头孢氨苄。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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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可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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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必须进行青霉素钠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伴有单核细胞增多和淋巴细胞增多的患者,出现皮疹的机会多一些。 3.与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和交叉耐药性。 4.类似其它广谱抗生素,有可能发生由白念珠菌等非敏感微生物引起的二重感染,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和自身免疫功能失调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头孢氨苄颗粒,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