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10粒x2板/盒 |
0.25g*12粒 |
|
生产企业 |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376 |
国药准字H3202266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各种感染。 |
??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
|
用法用量 |
1.成 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口服,成人一日1.5~3g,分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 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低;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嗜睡、头晕和周围神经炎,视觉减退、痛觉过敏等,脚部反应较手更严重,停药后可恢复。 |
|
禁忌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化学名:(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砜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胶囊剂。 |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 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尚需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