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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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装0.4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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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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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200 |
国药准字Z2005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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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淸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 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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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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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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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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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 薄荷脑。辅料为:95%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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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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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 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 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蛮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啻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