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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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50mg(按Ca计) |
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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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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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4 |
国药准字H1998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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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年人钙的补充。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 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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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包,一日3次,用温开水冲服。 |
口服 恶性肿瘤患者:每日2.4g(每日6粒),可分2-3次服用,对血清钙水平正常的病人,可减为每日1.6g(每日4粒),若伴有高钙血症,可增至每日3.2g(每日8粒),必须空腹服用,最好在进餐前1小时。早期或未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0.4g(每日1粒),连用3个月为一个疗程,必要时可重复疗程。严重或已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1.6g(每日4粒),分两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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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嗳气、便秘。2.偶可发生奶-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因服用牛奶及碳酸钙、或单用碳酸钙引起)。3.过量长期服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并可发生高钙血症。 |
1、开始治疗时,可能会出现腹痛,腹胀和腹泻,少数情况下也会出现眩晕和疲劳,但往往随治疗的继续而消失。2、有时可出现血清乳酸脱氢酶等肝酶水平升高,白细胞减少及肾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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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高钙血症、高钙尿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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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牡蛎碳酸钙按钙计50毫克。辅料为:蔗糖、糊精、吐温-80、明胶、柠檬酸、甜味剂、香精、柠檬黄 |
氯磷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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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酸甜。 |
内容物为白色颗粒状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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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牡蛎碳酸钙颗粒。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时,应遵医嘱决定是否需要补钙。如需要补钙,本品与钙剂应分开服用,如饭前一小时服用本品,进餐时服钙剂,以免影响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 2、用药期间,对血细胞数、肾脏和肝功能应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