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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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50ml |
5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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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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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686 |
国药准字Z3502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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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热、止咳、祛痰。用于风热侵肺引起的口干作渴,咳逆痰多及支气管炎咳嗽。 |
?本品用于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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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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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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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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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柠檬酸、杏仁香精、杨梅香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主要成分: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山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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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凉。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而带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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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服。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