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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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0ml |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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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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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25 |
国药准字Z4102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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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热、止咳、祛痰。用于风热侵肺引起的口干作渴,咳逆痰多及支气管炎咳嗽。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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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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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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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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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柠檬酸、杏仁香精、杨梅香精。 |
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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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凉。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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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