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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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片 |
10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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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银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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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71 |
国药准字H22025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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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由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灼热(烧心)、反酸、胃疼、胃部不适等症状。 |
用于胃酸过多而引起的胃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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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咀嚼服用,一次2片,一日1~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片 |
本品口服。每次2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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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不良反应有头痛、腹泻、口干、便秘等,偶见轻度转氨酶升高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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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吞咽障碍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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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法莫替丁5mg、碳酸钙400mg和氢氧化镁82.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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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糖衣片或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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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法莫替丁的消除半衰期与肌苷消除率具有密切的相关性。2除非经医生同意,在最大日用剂量(一日2片)下持续使用本品不得超过2周。本品如连续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做进一步检查。3使用本品的同时不得服用导致胃酸增加的药物或食物。4本品不要与其他制酸剂或抗酸剂合用。5放置本品在幼儿不能接触处。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3.不得再使用其他含铋制剂。 4.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