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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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100ml:膦甲酸钠2.4g(以CNa3O5P.6H2O计)和氯化钠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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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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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20 |
国药准字H20059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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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本品主要用于免疫缺陷者(如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治疗。也可用于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免疫缺陷者(如HIV感染患者)的皮肤黏膜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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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
静脉滴注。 1.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1)诱导期用药:每8小时一次,按体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输液泵滴注1小时以上,连续14~21日,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体重一次90mg/kg,每12小时一次。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如下表: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9660543590574832845342287849362572463021664224186039 (2)维持期用药:按体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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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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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泛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品;3.不推荐儿童使用。 |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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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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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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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可耐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2.使用可耐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3.可耐不能采用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g/kg/分。 4.为减低可耐的肾毒性,使用以前及使用期间患者应水化,静脉输液(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量为2.5升/日,并可适当使用噻嗪类利尿药。 5.可耐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静脉滴注,可耐仅能使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 6.避免与皮肤、眼接触,若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