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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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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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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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20 |
国药准字H20059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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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的初始发作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的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2)带状疱疹感染: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的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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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
口服。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每次0.2-0.8g,每日5次,连用7-10天。2.生殖器疱疹: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0.2g,每日5次,连用10天。慢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0.2g-0.4g,每日2次,持续治疗4-6个月或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每次0.2g,每日3次成每次0.2g,每日5次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患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本品治疗,间歇性治疗:应在复发性症状初期时给以及时治疗,成人每次0.2g,每日5次,服用5天以上,3.水痘: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剂量为20mg/kg,每日4次,连服5日。成人及体重4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0.8g,每日4次,连服5天。2.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血液透析使血药浓度下降60%,因此病人的用药剂量应在每次的透析后予以追加调整。3.腹膜透析:无须在给药间期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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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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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泛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品;3.不推荐儿童使用。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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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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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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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 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 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 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 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 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 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 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 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 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