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3mg(多肽):100μg(核糖) |
|
生产企业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20 |
国药准字H220253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1.用于治疗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疾病(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 2.用作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药(主要用于肺癌、鼻咽癌、乳腺癌、骨肉瘤等)。 3.用于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及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对自体免疫性疾病也有一定治疗作用。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
皮下注射:(淋巴回流较丰富的上臂内侧或大腿内侧腹股沟下端为宜,也可皮下注射于上臂三角肌处),一次1-2支,一周或两周1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注射部位疼痛、硬结及全身发热反应,个别病人可出现风疹样皮疹。 2.有报道,本药在治疗魏-阿综合征(Wiskott-Aldrich Syndrome)时,曾出现溶血性贫血和淋巴组织瘤。 3.有报道,本药可引起支气管哮喘典型发作。 |
|
禁忌 |
1.对泛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品;3.不推荐儿童使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多肽和核糖(从猪脾脏中提取)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由于本药没有抗原性,所以不存在输注免疫活性细胞的配型和相互排斥问题。 2.混浊或变色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