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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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6片/盒 |
60μ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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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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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29 |
国药准字S2003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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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已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已有临床试验结果和文献报告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如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等有效,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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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8小时一次; 肌酐清除率:40~59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肌酐清除率:20~39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时一次 <20ml/min,剂量: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时一次。 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
每支用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肌肉或皮下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慢性乙型肝炎:本品一次30~50μg ,隔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疗程4~6个月, 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可进行诱导治疗,即在治疗开始时,每天用药1 次, 0.5~1个月后改为隔日一次,到疗程结束。慢性丙型肝炎:本品一次30~50μg,隔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在治疗的第1个月,一日1次。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 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一次30~50μg,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毛细胞白血病:本品一次30~50μg ,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尖锐湿疣:本品一次10~30μg,皮下或肌内注射,或一次10μg ,疣体下局部注射,隔日1次,连续3周为1个疗程。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肿瘤:本品一次30~50μg,每日1次或隔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 月以上。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当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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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本品不良反应温和,最常见的是发热、疲劳等反应,常在用药初期出现,多为一次性和可逆性反应;其它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有头痛、肌痛、关节痛、食欲不振、恶心和脱发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可恢复。如出现上述患者不能忍受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减少剂量或停药,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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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泛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它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它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它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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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1b,系由含有高效表达人干扰素α1b 基因的大肠杆菌,经发 酵、分离和高度纯化后冻干制成。 辅料:人血白蛋白、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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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加入1ml灭菌注射用水后迅速复溶为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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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过敏体质,特别是对多种抗生素有过敏者,本品应慎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瓶子,如瓶或瓶塞有裂缝、破损不可使用。在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后稍加震摇,制品应溶解良好,如有不能溶解的块状或絮状物,不可使用。3.本品溶解后应一次用完,不得分次使用。4.本品渗透压摩尔浓度为:250-330mOsmol/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