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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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10片 |
10g: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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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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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13 |
国药准字H370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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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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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2片),每8/h时1次。治疗带状疱疹的疗程为7曰,治疗原发性生殖器疱 疹的疗程为5天。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 ,成人每次0.25g(2片),每8小时一次; 40 ~ 59 ml/分钟,成人一次0.25g (2片).每12小时1次; 20 - 39 ml/分钟,成人一次0.25g (2片).每24小时1次; <20 ml/分钟,成人一次0.12g (1片),每48/小时1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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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战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5.实验室异常可有ALT、AST增高、血中脂酶增高、淀粉酶增高、胆红素增高、白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减低、偶有血肌酐增高,曾有报道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大剂量本品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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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喷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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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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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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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喷昔洛韦的表观血浆清除率、肾清除率和血浆清除速率常数均随肾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用量。 3.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4.食物对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5g ,一日3次,连续7天,未见喷昔洛韦的蓄积现象。 5.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质变可导致HSV或VZV对喷昔洛韦耐药突变株的产生,若病人治疗临床疗效不佳时,应考虑病毒可能对喷昔洛韦耐药。对阿昔洛韦耐药的突变株对喷昔洛韦也耐药。 6.本品并不能完全治愈生殖器疱疹,是否能够防止疾病传播尚不清楚,但生殖器疱疹可以通过性接触传播,故治疗期间应避免性接触。 7.药物过量,采用对症及支持治疗,血液透析有助于消除本品。 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