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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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66.7g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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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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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30 |
国药准字H20052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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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功能性便秘。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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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25毫升,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 |
口服,将袋内散剂溶于200~250ml水中后服用。每次1袋,每天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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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乳果糖不被吸收,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痛、腹泻等。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
1、当大剂量服用时,有出现腹泻的可能,停药后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随后可减少剂量继续治疗。 2、对肠功能紊乱患者,有出现腹痛的可能。也可能出现恶心、腹胀、胃胀气。 3、罕见过敏性反应,如皮疹、荨麻疹和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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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急腹痛及同时使用其他导泻剂者禁用。 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 3.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4.对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禁用。 5.尿毒症患者禁用。 |
1、小肠或结肠疾病患者禁用,如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肠梗阻、肠穿孔、胃潴留、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肠炎、中毒性巨结肠或肠扭转患者。 2、未明确诊断的腹痛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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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分乳果糖667毫克。 |
本品活性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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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棕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甜,有橙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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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 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妊娠3个月以上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老人及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如用于乳果糖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 6.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主要成份是聚乙二醇,罕有过敏性反应(皮疹,荨麻疹,水肿),特例报导有过敏性休克。因而,对聚乙二醇敏感的患者不宜使用。 2、本品既不含糖也不含多元醇,可用于糖尿病或需要无乳糖饮食的患者。 3、除非医生建议,否则不要长期使用本品。 4、偶尔便秘可能与近期生活规律改变(如旅游)有关,本品可用作此症状的短期治疗。但任何近期出现的非生活方式改变引起的便秘,以及任何伴有疼痛、发热和胃胀的便秘需遵医嘱。 5、服用本品的过程中,可增加植物性食物(新鲜蔬菜、面食、水果),多饮水和果汁,加强身体锻炼(如步行等体育活动),加强排便反射训练,有时可在食物中添加麸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