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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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66.7g |
10毫升*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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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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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30 |
国药准字Z1095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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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功能性便秘。 |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实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发热、口渴、便秘;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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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25毫升,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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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乳果糖不被吸收,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痛、腹泻等。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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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急腹痛及同时使用其他导泻剂者禁用。 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 3.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4.对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禁用。 5.尿毒症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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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分乳果糖667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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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棕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粽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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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 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妊娠3个月以上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老人及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如用于乳果糖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 6.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如有高热体温超过38.5℃及扁桃体肿大者,请及时上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