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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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30ml: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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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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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846 |
H2016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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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胃癌、肺癌、乳腺癌,也适用于肝癌、胰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卵巢癌及癌性腔内积液。 |
1.尿嘧啶合用,可提高氟尿嘧啶的疗效,临床上常用于结直肠癌与胃癌的治疗。 2.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 3.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也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但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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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每次6~8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周一次。也可10~20mg一次,每6~8周重复治疗。 2.动脉注射:剂量与静脉注射同。 3.腔内注射:每次6~8mg。 4.联合化疗:FAM(氟尿嘧啶、阿霉素、丝裂霉素)主要用于胃肠道肿瘤。 |
1.用于5-Fu合用增效,每次20~500mg/m2,静滴,每日1次,连用5天。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配成输注液,配制后的输注液pH不得少于6.5。输注液须新鲜配制。 2.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本品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的剂量为按体表面积9~15mg/m2,肌注或静注,每6小时1次,共用12次;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次剂量为肌注9~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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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骨髓抑制是最严重的毒性,可致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常发生于用药后28~42日,一般在42~56日恢复。 2.恶心、呕吐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呕吐在3~4内停止,而恶心可持续2~3日。 3.对局部组织有较强的刺激性,若药液漏出血管外,可引起局部疼痛、坏死和溃疡。 4.少见的副作用有间质性肺炎、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等。 5.心脏:本品与阿霉素同时应用可增加心脏毒性,建议阿霉素总量限制在按体表面积450mg/m2以下。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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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2.用药期间禁用活病毒疫苗接种和避免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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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丝裂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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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灰色的冻干粉针剂。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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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丝裂霉素应在有经验的肿瘤化疗医师指导下使用。 1.用药期间应密切随访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肌酐。 2.在应用丝裂霉素后数月仍应随访血常规及肾功能,特别是接受总量大于60mg的患者,易发生溶血性贫血。 3.长期应用抑制卵巢及睾丸功能,造成闭经和精子缺乏。 4.本品局部刺激严重,若药液漏出血管外,可致局部红肿疼痛,以致坏死溃疡。 5.丝裂霉素一般经静脉给药,也可经动脉注射或腔内注射给药,但不可作肌肉或皮下注射。 6.应避免注射于静脉外,如静脉注射时有烧灼感或刺痛,应立即停止注射。 7.由于丝裂霉素有延迟性及累积性骨髓抑制,一般较大剂量应用时两疗程之间间隔应超过6周。 8.静注时药液漏至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以1%普鲁卡因注射液局封。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