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22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乳少,乳汁不畅。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
成分 |
王不留行、穿山甲(灸)、天花粉、天甘草、当归、漏芦、辅料为糖粉。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 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 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