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3g |
60g:0.75g(以双氯芬酸钠计) |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91 |
国药准字H201630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镇痛药,主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以及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后所致的肿胀、疼痛症状。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每次1g,一日2-4次,若有多处损伤涂擦本品,一日总量不超过25克(相当于25次)。 |
外用,将药瓶直立喷于患部。一次喷药时间不超过2秒钟(喷药约2克),一日3次,一日用药总量不超过12克。 |
|
副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为芬布芬活性代谢物,体外试验显示,本品对前列腺素合成酶环加氧酶(豚鼠肺脏提示)的抑制作用相当于吲哚美辛的1/2,阿司匹林的10倍。动物试验表明,该药经皮吸收,能抑制角叉菜胶诱发的大鼠足肿和由巴豆油诱发的大鼠耳肿,提高角叉菜胶诱发大鼠炎症足的痛阈值,具有局部抗炎作用。 毒理研究:生殖毒性于大鼠雄鼠交配前13日至试验结束,雌鼠交配前14日至妊娠7日皮下注射5mg/kg联苯乙酸,对雌鼠发情周期无影响,对雌雄动物的交配率及受孕率无影响,对胎仔无影响。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
禁忌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以及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2、有阿司匹林哮喘史以及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3、哮喘病人慎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乙酸,辅料为卡波姆、二异丙醇胺、乙醇。 |
本品每瓶含双氯分酸钢0.75克。辅料为:月桂氮卓酮、聚维酮K30、丙二醇、乙醇、1,1.1,2-四氟乙烷。 |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无色、透明的稠厚液体。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眼及粘膜。 2.勿用于割伤及擦伤的皮肤。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慢性疾病(如骨关节炎)长期使用本品时需仔细观察并警惕上述不良反应。 7.使用本品请勿超过7天,如果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依然存在,请告知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