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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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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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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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009 |
国药准字H2007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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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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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揉搓几分钟。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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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用药部位可能发生疼痛及其外周水肿,还可能发生接触性皮炎,红斑,瘙痒,皮疹,荨麻疹,水疱,脱皮,湿疹,皮肤干燥,皮肤刺痛,皮肤浸渍,灼热感等皮肤及皮下组织不适。这些不良反应应在停药后是可逆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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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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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10g/支含联苯苄唑0.1克。辅料为:苯甲醇、鲸蜡硬脂醇、鲸蜡醇十六酸酯、2-辛基十二烷醇、吐温60、纯化水、单硬脂酸脱水山梨醇酯。化学名:(±;)1-(α-联苯-4-基苄基)-1H-咪唑。分子式:C22H18N2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 辅料为:聚氧乙烯-7-硬脂酸酯、聚氧乙烯-5-油酸酯,液状石蜡、苯甲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羟茴醚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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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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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藜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在怀孕的前3个月,未经咨询医师,请勿使用本品。在哺乳期闻,本品不得涂抹于胸部。 9.对其他咪唑类抗菌药如益康唑、克霉唑、咪康唑等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