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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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0g:0.1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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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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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83 |
国药准字H1302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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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用于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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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涂患处,1次/日,2~4周/疗程。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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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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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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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其化学名为:(±)1-(α-联苯-4-基苄基)-1H-咪唑。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22H18N2,分子量:310.40。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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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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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