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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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ml:5.6mg |
每瓶装8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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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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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930 |
国药准字Z2005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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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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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一滴,滴于患眼。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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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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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禁止内服;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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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聚乙烯醇14毫克,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甘油、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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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微黏稠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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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 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 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