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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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20片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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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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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67 |
H2017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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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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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用药:口服给药,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6g。 (1)便秘: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用水送服。 (2)腹泻: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吞服。对严重腹泻患者,可每半小时重复给药1次,直至达到最大剂量。 2.儿童用药: (1)便秘: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 (2)腹泻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1.5g;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3g。 |
成人和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每次1袋,每天1-2次;或每天2袋,一次顿服。每袋内容物溶于一杯水中后服用。服用聚乙二醇4000后24-48小时显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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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因本品在体内不被吸收,故较少出现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呕吐、胃痉挛。有腹胀、胃肠胀气的报道。 |
1.当大剂量服用时,有出现腹泻的可能,停药后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随后可减少剂量继续治疗。 2.对肠功能紊乱患者,有出现腹痛的可能。 3.罕有过敏性反应,如皮疹,荨麻疹和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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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在以下情况禁用: 1.小肠或结肠疾病患者禁用,如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肠梗阻、肠穿孔、胃潴留、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肠炎、中毒性巨结肠或肠扭转患者。 2.未诊断明确的腹痛症状。 3.已知对聚乙二醇或本品的其他成份过敏。 4.因本品含有山梨糖醇,果糖不耐受患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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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聚卡波非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宿聚而成的混合物。辅料为山梨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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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胶囊状片。 |
本品为白色粉末,带有柑桔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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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详见说明书内容。 注意事项: 1.治疗开始之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用药后如果症状持续,应考虑潜在原因。 2.偶尔便秘可能与近期生活规律改变(如旅游)有关,本品可用作此症状的短期治疗。但任何近期出现的非生活方式改变引起的便秘,以及任何伴有疼痛、发热和腹胀的便秘需遵医嘱。 3.便秘的药物治疗需辅以生活习惯和饮食的调整:增加富含植物纤维的食物的摄取、增加饮水量、适当的体育锻炼、定时排便、去除心理压力和恢复排便反射的训练等。 4.本品可以用于糖尿病或需要无乳糖饮食的患者。 5.如需长期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