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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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g/g)(按聚甲酚磺醛计)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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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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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67 |
国药准字H20050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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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子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口腔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本品适用于骨关节炎﹑炎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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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施比灵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施比灵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一般敷贴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
温水分散后,或直接口服,用至少半杯水送下,可与食物同服。成人每日两次,每次1片(100mg)或遵医嘱。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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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出现牙釉质。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 主要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最常见的是消化不良(7.5%)和腹痛(6.2%)。 1.常见(>1/100) 胃肠道系统失调: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 肝和胆:肝酶升高。 2、偶见(1/100-1/1000) 一般:头晕。胃腑道系统:胀气、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 皮肤:瘙痒、皮疹和皮炎。 代谢和营养: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3、罕见(<1/1000) 一般: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反应、体重增加。 血液: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心血管:水肿、心悸、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癜。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障碍、震颤。 胃肠道系统障碍: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 泌尿系统障碍:间质性肾炎。 皮肤:湿疹。 代谢和营养: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钾血症。 精神病学:抑郁.多梦、嗜睡、失眠。 眼睛:异常视觉。 其它:味觉倒错、脉管炎。 如其它的NSAIDs,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粘膜的超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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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已知对醋氯芬酸以及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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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磺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
醋氯芬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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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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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聚甲酚磺醛会加强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 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行经时停止用药。 4.注意防止聚甲酚磺醛与眼部接触。 5.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氯氧化钠)。 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请立即用水洗净。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和有消化道溃疡、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h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障碍病史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 2.轻、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倾向的患者应慎用。 3.这些患者使用NSAIDs,可导致肾功能衰竭和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它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也应慎用。 4.老年患者一般更容易出现副作用,应慎用。 5.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兆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出血和/或穿孔。老年患者更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 6.长期使用NSAIDs治疗的患者应经常检查以作预防(如: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 7.服用NSAIDs后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和从事机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