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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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瓶装(1)100g(2)18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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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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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57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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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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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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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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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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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炙甘草。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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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甘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甘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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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