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g |
0.44g*36片 |
|
生产企业 |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烟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91 |
国药准字Z200700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所致的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酸软,月经不调。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偶有寒颤、高热、药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炙甘草。 |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 甲基淀粉钠、聚丙嫌酸树脂II。 |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甘 |
本品为灰色至浅褐色的片;气微腥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