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3贴*2片*3袋(修正) |
|
生产企业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10 |
国药准字Z1502151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骨质增生,骨刺疼痛。 |
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粒,一日3次。 |
外用。每十二小时左右更换一次,贴患处。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红痒。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
成分 |
穿山龙、淫羊藿、狗脊、川牛膝、熟地黄、枸杞子。 |
透骨草、川附子、白附子、制草乌、制川乌、天南星、鸡血藤、薄荷脑、冰片、樟脑。 |
|
性状 |
硬胶囊 |
本品为浅褐色的橡胶膏,气芳香。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为骨质增生所致疼痛的对症治疗。 5、服药期间遇有感冒发烧、腹泻应暂停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橡胶膏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