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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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8g |
10g*2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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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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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1 |
国药准字Z44023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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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化瘀止痛。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妇女带下、色黄质粘稠、或如豆渣状、气臭,少腹、腰骶疼痛。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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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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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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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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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败酱草、薏苡仁、川楝子、柴胡、黄芩、赤芍、陈皮。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辅料为蔗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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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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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脾胃明显虚弱者慎用。 3.虚症带下不宜选用,其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伴有神疲乏力,头昏目眩,面色白或萎黄,四肢不温等症。 4.带下明显异常,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 6.老人、少女、孕妇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