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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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8g |
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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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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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1 |
国药准字Z61020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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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化瘀止痛。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妇女带下、色黄质粘稠、或如豆渣状、气臭,少腹、腰骶疼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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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半袋至一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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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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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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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败酱草、薏苡仁、川楝子、柴胡、黄芩、赤芍、陈皮。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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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龙胆泻肝丸为暗黄色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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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脾胃明显虚弱者慎用。 3.虚症带下不宜选用,其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伴有神疲乏力,头昏目眩,面色白或萎黄,四肢不温等症。 4.带下明显异常,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或服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诊治。 6.老人、少女、孕妇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