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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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7gx12片x3板/盒 |
每片重0.5g(含次硝酸铋0.1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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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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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11 |
国药准字Z43020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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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活血止痛。用于瘀滞型的胃脘痛、腹痛、痛有定处、痛处拒按、脉弦紧或涩细等症。见于早期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所致的右下腹有固定而明显的压痛或反跳痛等症。 |
本品健胃和中,理气止痛。用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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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首次4片,以后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温开水送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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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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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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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竹叶椒。 |
本品主要成份甘草、陈皮、川木香、大黄、石菖蒲、次硝酸铋、碳酸镁、碳酸氢钠、氧化镁。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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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灰色片;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棕色片;气香,味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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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胃、十二指肠穿孔,上消化道出血,肠梗阻,宫外孕等症禁用。 (2)属晚期病变的阑尾炎,如阑尾腔积脓、坏疽、穿孔并发腹膜炎、阑尾周围脓肿等中毒症状严重或呕吐频繁者不宜用本药治疗。 (3)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获得确诊后使用,如在24小时内疗效不明显或有加重趋势者应及时手术或用其他方法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