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丸重2.6g |
34g:1.2g |
|
| 生产企业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56 |
国药准字H1097035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调经,补益肝肾,暖宫止痛。用于月经先后不定期,带经日久,痛经,带下。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一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经前一周开始服用。 |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
| 成分 |
当归(酒炙)、香附(醋炙)、白芍、熟地黄、阿胶、茯苓、党参、黄芪、山药、白术、女贞子(酒蒸)、龟板(醋炙)、山茱萸、续断、杜仲(盐炙)、肉苁蓉、覆盆子、鹿角霜、川芎、丹参、牛膝、益母草、延胡索、三七(油酥)、艾叶(醋炙)、小茴香、藁本、海螵蛸、地榆(酒炙)、益智、泽泻、荷叶、秦艽、地骨皮、白薇、椿皮、琥珀、黄芩(酒炙)、酸枣仁、远志(制)、陈皮、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
|
| 性状 |
本品为浓缩糖衣丸;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微苦、略麻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4. 经期延长超过7天应去医院就诊。 5. 服用妇科再造丸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妇科再造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











公众号
头条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