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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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丸重2.6g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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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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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56 |
国药准字H2010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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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调经,补益肝肾,暖宫止痛。用于月经先后不定期,带经日久,痛经,带下。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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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一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经前一周开始服用。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 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5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 22-27 8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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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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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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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当归(酒炙)、香附(醋炙)、白芍、熟地黄、阿胶、茯苓、党参、黄芪、山药、白术、女贞子(酒蒸)、龟板(醋炙)、山茱萸、续断、杜仲(盐炙)、肉苁蓉、覆盆子、鹿角霜、川芎、丹参、牛膝、益母草、延胡索、三七(油酥)、艾叶(醋炙)、小茴香、藁本、海螵蛸、地榆(酒炙)、益智、泽泻、荷叶、秦艽、地骨皮、白薇、椿皮、琥珀、黄芩(酒炙)、酸枣仁、远志(制)、陈皮、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椽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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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浓缩糖衣丸;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微苦、略麻 |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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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4. 经期延长超过7天应去医院就诊。 5. 服用妇科再造丸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妇科再造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4、 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 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 有支气管哮喘病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 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8、 合并抗凝治疗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9、 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 10、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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