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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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克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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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洛阳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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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02 |
国药准字Z2302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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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血虚,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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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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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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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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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香附(醋炙)、当归、熟地黄、川芎、延胡索(醋炙)、白术、赤芍、白芍、大枣、甘草、碳酸钙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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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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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禁用。 2. 忌食生冷食物。 3. 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 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