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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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含药液4克(45毫米×60毫米)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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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同大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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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111 |
国药准字H41024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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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凉血消肿,通络止痛。用于瘀血所致的伤处肿胀、瘀斑疼痛、或肢体活动障碍;急性软组织损伤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关节周围炎性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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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敷。根据伤痛部位大小,分别选用45毫米×60毫米或60毫米×90毫米规格的制剂,将含有药液的无纺布贴敷患处,然后用弹性胶布将无纺布覆盖、固定,将伤痛部位全部覆盖为宜。每次贴敷10小时,一日1次。贴敷处一次不超过2贴。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2片),一日1次;或一次10mg(1片),一日2次。饭后服用。 2.急性痛风:每日40mg(4片),连续4~6天,不宜长期服用。 3.急性肌肉骨骼痛:首日服40mg(4片),以后每日20mg(2片),连续7~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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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贴敷处出现红、痒、丘疹、水泡或局部皮肤增厚改变。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约15%~20%),其中3.5%需为此撤药。长期服用者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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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幼儿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消化性溃疡史、有溃疡出血(穿孔)史,以往服用本药有溃疡或出血史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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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延胡索(醋制)、赤芍、牡丹皮、栀子、大黄、苏木、三七、乳香(制)伸筋草、威灵仙、冰片、辅料:药用乙醇、医用胶布。 |
吡罗昔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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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液体浸润的无纺布;气香。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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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及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开始用药2小时内应尽量避免挤压,并尽量减少活动,以免药液外流,影响疗效,贴敷时间不宜超过10小时。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抗溃疡病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及出血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钠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6)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