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36粒 |
||
生产企业 |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45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大蜜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