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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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50ml:盐酸格拉司琼3mg(以C18H24N4O计)与氯化钠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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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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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317 |
国药准字H2001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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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吐药。主要用于: 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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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2片);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1~2片),每日4次。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 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1/2~1片),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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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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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下列情况禁用: ①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②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 ③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④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⑤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①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②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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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4-氨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 分子式:C14H22ClN3O2 分子量:299.80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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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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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本品遇光变成黄 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