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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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每粒装0.3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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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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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42 |
国药准字Z1098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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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清热除湿化滞。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症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症见胃皖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吐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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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成人常用量。 (1) 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 (2) 成人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小儿常用量。 (1) 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 (2) 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1.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2.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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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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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脾胃虚寒泄泻者(表现为泄泻不发热,粪便清稀,腹部凉痛,脉沉迟,舌淡)禁用。 4.腹泻伴高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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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氧氯普胺 |
牛耳枫、辣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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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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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 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 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颗粒颗粒结块,发潮,霉变,有异臭等;胶囊相互粘连,变形,破裂,霉变,内容物结块,变硬等;或药片粘连,变色,药片上有霉斑,裂纹,发潮,有臭味等,请不要服用。如已超过包装上所印的有效期,或包装破损,或有损坏的痕迹,请不要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