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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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100片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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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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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493 |
国药准字Z43020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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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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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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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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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下列情况禁用 (1) 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 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 (3) 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 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 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 下列情况慎用 (1) 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 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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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本品主要成份桉油、大黄、干姜、辣椒、肉桂、小茴香、樟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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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新活力甲氧氯普胺片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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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 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 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